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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截止!适航司就《生产批准和监督程序》(修订草案)和《依据型号合格证生产的监管程序》(草案)征求意见

通航圈 2022-04-07
3月11日,民航局适航司连续发布两份通知,分别就《生产批准和监督程序》(修订草案)、《依据型号合格证生产的监管程序》(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3月25日。其中,《生产批准和监督程序》(修订草案)主要旨在进一步规范民用航空产品生产批准和监督管理工作,在充分总结现行《生产批准和监督程序》(AP-21-AA-2019-31)施行效果的基础上修订编写,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对 3.1.1 节申请人资格和 3.1.4 节申请资料审查 内容进行了简化;(二)修改 3.1 节标题为“申请和受理”,修改 3.2 节 标题为“审查”。将 3.2 节第一段内容移至 3.1.5 节。3.2 节开头增加进入审查阶段的表述;(三)修改了 5.2.2 节关于最低审查频次的要求;(四)在 6.5.3 节增加了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时间要求;(五)修改了 12.5 质量系统文件审查问题记录表的格 式,可以满足一个表记录多项问题;(六)删除了表格 12.21 和 12.22;更新了附录 3 从事 生产批准和监督工作的局方人员的资格要求内容。《依据型号合格证生产的监管程序》(草案)主要旨在进一步规范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情况下依据型号合格证生产民用航空产品的监管工作,基于管理程序《仅依据型号合格证生产的审定和监督程序》(AP-21-08)进行修订编写。

以下是两份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民用航空产品生产批准和监督管理工作,在充分总结现行《生产批准和监督程序》(AP-21-AA-2019-31)施行效果的基础上,我司组织对《生产批准和监督程序》进行修订,编写了修订草案,现对该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按要求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此外,任何个人对于该草案有意见或建议,也请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发至邮箱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邮件标题注明“生产批准和监督程序反馈意见”。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2年3月11日


附件:

生产批准和监督程序(修订草案).pdf

修订说明.pdf

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doc


      为进一步规范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情况下依据型号合格证生产民用航空产品的监管工作,我司组织对管理程序《仅依据型号合格证生产的审定和监督程序》(AP-21-08)进行修订,编写了《依据型号合格证生产的监管程序》(草案),现征求公众意见。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按要求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此外,任何个人对于该草案有意见与建议,也请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发至邮箱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并注明邮件标题为“AP-21-08修订反馈意见”。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2年3月11日


附件:

依据型号合格证生产的监管程序.pdf

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doc



《生产批准和监督程序》修订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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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型号合格证生产的监管程序》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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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航局官网;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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